昨天记者拿着这张广告宣传单,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,不少市民看了之后表示这种广告宣传“真雷人”。
“这人也忒有才了吧,咋能用这种形式来进行广告宣传。”市民王先生看了之后感慨地说,这种广告创意确实很新,但利用处罚单的形式,可能会让车主有点反感。
车主于先生表示,如果自己车上被贴了这种广告罚单,自己可能会一下子就记住了这家娱乐场所,但肯定不会去消费。“因为去这里自己有点被处罚的感觉,开车最怕的就是贴罚单,谁看到这种罚单心里都不痛快。”
“这种广告宣传形式,之前在漯河市还没有见过,这是商家为了搞噱头,达到广告效果,模仿交警部门的处罚单进行的广告宣传。”漯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看后告诉记者:该广告单纯属广告印刷品,上面的红色印章也是印刷上去的;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这种广告形式有点不妥当,但具体内容并无违法之处,所以难以对商家进行处罚。
“涉嫌违法,应当停止。”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广涛律师表示,娱乐场所仿照交警部门作出罚款单,且贴在车主车窗上进行广告宣传涉嫌违法。“《广告法》第3条规定: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。第4条规定: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,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。”据此,李广涛律师认为,娱乐场所利用车主惧怕因违章被罚的心理,将类似违章停车罚单的广告宣传页张贴在车窗上,且里面出现被处罚人为“土豪”的内容,这种方式无疑会引起车主的反感,也干扰了行政部门正常的执法秩序。
“车辆违停告知单是由国家统一下发的法律文书,商家为宣传、搞噱头印发这种与其式样相似的宣传单,就是涉嫌模仿法律文书,应该被禁止。”李广涛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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